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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的通知
source:time:2020-11-23 16:03:39 浏览量: 分享: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蚌埠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修订)》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1118

(此件公开发布)


蚌埠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修订)

 

为切实加强我市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因雷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蚌政办秘(2016152号)进行修订。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雷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研究制定加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的措施,协调解决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防雷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二)组织和协调全市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整改。

(三)指导、督促全市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明确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制度,推动防雷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四)加强与各县区(市高新区、市经开区,下同)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保持全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信息渠道畅通。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市气象局:负责全市防雷安全工作协调管理,建立雷电监测、预报预警和灾害风险评估系统,及时发布雷电预报预警和灾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和防雷科普宣传工作。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电力行业和能源行业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对全市电力设施及油气管线进行防雷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三)市教育局:负责本系统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防雷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科普教育活动,督促所属学校加强校舍防雷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制度。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爆、船舶等行业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和通信部门加强防雷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铁路无人看守道口和通信部门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制度。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和建设工程分级管理要求,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履行监管职责。协助气象部门加强对省内外防雷检测机构在本市开展防雷检测活动管理。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行业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公路、水路行业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制度。

(七)市水利局:负责本系统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水利设施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制度。

(八)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防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文化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做好防雷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防雷装置年度检测制度。

(九)市应急局:负责对防雷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将防雷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配合气象部门开展防雷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积极协调、督促有关行业和部门落实防雷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措施。

(十)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先照后证要求将相关防雷企业信息通过平台推送给气象部门,做好市场防雷产品质量监管。配合气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防雷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检查。

(十一)市消防救援支队:将防雷安全生产纳入消防安全大检查内容,配合气象部门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防雷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各县区要依法履行防雷监管职责,落实雷电灾害防御责任。

四、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实行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制度,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者总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确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召开后, 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积极主动研究解决涉及防雷安全的有关问题,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我市防雷安全生产工作。

(三)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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